区块链开发在金融领域上的应用如今是越来越广泛了,在各种政策和企业的支持下,这种合作关系将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继续发展,除了当前的技术加入和领域应用之外,还会在金融领域生产出更多的合作机制。
对于数字货币可以从结算资产和支付工具两个角度进行讨论:结算资产传统上是指清算参加者放在清算结算机构内用以完成结算的款项,对外当做清算结算机构负债。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都可作为清算结算机构。中央银行货币与商业银行货币可按照面值转换混合使用,所以在清算系统之外的支付端并不能明显感觉其差异,但在清算系统内部有明显差异。因为中央银行货币的中立性和无限可供应性等优势,一般以中央银行货币为结算资产,也即以中央银行为最主要之清算机构。而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字货币不再需要清算机构,不必然作为清算机构之负债。中心化的清算模式表现出很多问题,特别是在即时清算与跨国支付领域,前者为完成即时结算,需要清算机构予以参加者临时流动性,增加流通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后者则通常需要借助特别的政府间合作机制。数字货币作为结算资产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
数字货币将直接影响和改变支付工具,它与票据等传统支付工具显然不同,与信用卡、银行借记卡、电子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相比,表现出更好的品质,所以具有更好的用户体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不是简单地将货币数字化和网络化,而是更加智能化。
区块链开发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表明对该领域的适用性,未来的发展将会继续诞生出新的合作机制,给金融领域的发展带来了面临风险的天然屏障。